保定一市民购气被拒,让开“家里用气少证明”,居委会:这真没有
8月12日,保定市民王先生家中的瓶装液化气用光了,像往常一样去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购气。不料却被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到所住小区居委会开具“家里用气少证明”后,才可以在营业厅购气。而王先生所在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这个奇葩证明他们真开不了。
王先生向《燕南赵北》吐槽说,他住在保定市秀兰城市花园小区,家里一直用的是瓶装液化气。多年以前,他就在当时的保定燃气公司缴费开户办理了购气卡。之后保定燃气公司换成了保定新奥燃气的牌子,但购气卡、气瓶仍然正常使用,购气程序也没有啥变化。
8月12日,王先生发现家中的液化气用光了,于是带着购气卡和空瓶,来到天威中路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购气。出乎意料的是,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其所带来的空瓶是“短嘴瓶”,已经报废了,不能再用于购气。“短嘴瓶”也无法换成符合要求的“长嘴瓶”,也无法新开户,因为已经停止新开户业务了。总之一句话,王先生不能再购气了,空瓶子拉回去自己处理。或者王先生可以改为租用,但需要燃气灶等符合相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才能办理。王先生请该工作人员出示一下相关政策依据,对方生硬的说,没有政策依据,就是这么规定的。如果王先生不满意,可以拔打12345市长热线。
王先生说,购气卡是他交费后正规办理开户的,气瓶是上次在保定新奥燃气的营业厅购气时给的,上面有条形码也可以证明是燃气公司的。自从上次购气后,他一直正常用气,未接到或看到任何“短嘴瓶”要报废的通知,而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在拿不出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以气瓶已经报废为由拒绝他购气,是何奇葩逻辑?况且该气瓶本身就是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售气时所用,如果报废也应当由保定新奥燃气来承担,把责任推到用户身上不算,还以此拒绝向用户售气,是几个意思?
经过一番交涉后,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工作人员称,王先生家中用气少,购气间隔长,导致送过来的空瓶已经报废,无法再购气。如果王先生到所在小区居委会开具“家中用气少”的证明,拿着证明回来就可以购气。
王先生说,他家三口人,孩子上学住校,他和妻子中午都在单位吃饭,有时还用电做饭,的确用气比较少,上一次购气还是在去年。但“家中用气少”怎么就成了给不给购气的理由呢?这种奇葩证明,居委会能给开吗?虽然感觉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要求很是无厘头,颇有些故意为难的意味,但王先生还是带着沉重的气瓶,又跑了近6公里路,找到所居住秀兰城市花园小区的居委会开证明。
当王先生费了一番口舌,向秀兰城市花园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讲明事件来龙去脉和来意后,居委会的几位工作人员不禁都哑然失笑,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家中用气少”证明,王先生家中用气多少,居委会怎么会掌握呢?同时,居委会工作人员向王先生出示了《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证实居委会的确没有开具“家中用气少证明”的职责。
没有“家中用气少”证明,保定新奥燃气营业厅就不让购气。而居委会则明确表示,这种奇葩证明,他们真开不了。王先生被夹在了中间,一罐气难倒了英雄汉,现在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了。他实在想不明白,家中用气少,咋也成了自己的错了?还得打12345热线,给市长添麻烦?
文章来源: 燕南赵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