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十日!电器厂违规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被查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近日,黄圃镇消防、应急、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中山市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场查扣转移液化石油气瓶11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行动中,执法组发现企业在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气瓶间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经现场清点,满瓶液化石油气6瓶(50KG每瓶),在用液化石油气5瓶(50KG每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企业违反了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严重影响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现场情况,执法组依法依规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5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姚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在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液化石油气的储存与销售须经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关证件,私自储存液化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接下来,黄圃镇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文章来源:新浪网 作者 城市零距离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