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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开展城镇燃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

8月19日,大庆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庆市公安局、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龙凤区住建局对翰林苑高层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整治,现场清缴液化气钢瓶两个,并对违规配送单位新华液化气实施行政处罚;8月20日,大庆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萨尔图住建局、大庆市场监管局对二十三中集贸市场内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软管接三通、炉具无熄火保护、软管超两米等8个隐患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对液化气配送企业红岗区坤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和让胡路区富强液化气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移交萨尔图区住建局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清缴的液化气钢瓶已交由专业燃气企业收缴。”大庆市住建局燃气科科长李勇贵告诉记者,为开展城镇燃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我市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组,由多部门协作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工作组将集中收集燃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销售、倒罐充装及向不符合用气条件场所供气等问题线索,移交大庆市燃气专班进行核实,并实施联合执法惩戒。”

  联合执法检查中,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场站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违规向不符合用气条件场所配送液化气钢瓶的,及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对举报投诉或网格物业移交的高层住宅、公寓的用户违规使用或存储液化气钢瓶的违法行为,在餐饮经营性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人员密集场所应安装而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连接软管安装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依法实施处罚。此外,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企业,清退出市场,依法实施处罚。对液化气企业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等。

  据了解,联合执法检查将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还将定期面向社会通报违法打击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促进燃气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责任编辑:王聪

文章来源:大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