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建局在瓶装液化气监管方面积极作为,其举措值得称赞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2月20日,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一系列重要通知。
首先,强调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执法力度。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被严格要求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加强燃气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对黑气源、黑气贩、黑气窝点予以严厉打击。
其次,全面落实企业自有产权钢瓶制度。液化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免费为居民提供钢瓶以保障用气,严禁为非自有产权钢瓶充装液化气。同时,鼓励企业对特定用气居民用户免收钢瓶折旧费或租金。
再者,全面取消用户自提,实行统一配送。各液化气经营企业需严格按照规定,推进配送入户,落实运输环节的安全责任,执行随瓶安检制度,确保安检率达到 100%,并同步开展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在钢瓶押金管理方面,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建立健全钢瓶押金使用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多方共同监管的账户。
同时,规范用户端安全用气条件。用户应自主配置合格的安全装置,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违规售卖,对未达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企业应协助整改且不得供气。
此外,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提升配送时效,主城区、集镇一般应在 3 小时内送达,且主城区、集镇实行免费配送,超距离配送费协商确定。
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还设立并公布了燃气举报电话,鄂州市燃气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
鄂州市住建局的这一系列举措,彰显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致力于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规范、便捷的用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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