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长沙县依法查封3家液化气三级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全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黄花镇3家液化气三级站依法查封。
据了解,3家液化气三级站供气点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 年版)第8.0.6条第十款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3家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防火监督员对3家单位实施临时查封,在安全出口部位粘贴了封条,并要求负责人在整改期限内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用好“罚、改、停”等执法手段,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单位能够尽早消除隐患,为全县提供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作者:湘应宣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